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已全面完成督察進駐階段工作,共公開通報25個典型案例。那么,下一步督察重點是什么?督察發現了哪些共性問題?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相關方案,第三輪督察計劃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督察,并繼續將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納入督察對象。
這位負責人表示,黨中央高度重視長江、黃河的生態環境保護,長江、黃河流域將是未來督察的一個重點。
記者了解到,按相關部署要求,生態環境部2018年起每年組織拍攝制作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2021年起同步組織拍攝制作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通過暗查暗訪等方式反映流域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
他介紹,第三輪督察的一個突出變化就是,將在省域督察中統籌考慮長江、黃河流域督察,要將長江、黃河生態環境警示片拍攝制作納入督察規劃和工作體系。
如何鞏固督察成果,加強整改工作落地?
這位負責人說,當前已經建立一系列制度舉措,用來保障各地切實抓好督察整改。包括:
——指導編制督察整改方案,通過實施清單化管理和重點盯辦、建立定期報告抽查制度等手段督促地方抓好整改落實;
——通過建立驗收銷號制度、開展督導約談和專項督察、實施督察“回頭看”等措施保障整改落實;
——通過加強督察整改效果的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接受群眾檢驗。
此前中辦、國辦已經印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地要認真抓好落實,發揚釘釘子精神,接續用力、緊盯不放,持之以恒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形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督察整改管理閉環。
違規排污、采礦集中多發,一些老問題久拖不決。
“與此前督察相比,同類型的案例觸目驚心程度有所減輕,反映出各地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但與黨中央的要求、與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還有不小差距。”一名督察人員說。
督察組公開通報了福建、河南、海南、甘肅、青海5省共25個典型案例。
本次督察以來,5省共約談黨政領導干部623人,問責黨政領導干部289人。
督察“利劍”再次“出鞘”,切實傳導壓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但也暴露出一些共性問題集中多發,部分地方存在生態環保問題久拖不決、整而未改等情況。
1. 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問題依然突出。
督察發現,5省均存在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視不夠、統籌謀劃不足,生活污水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滯后、管護不善等問題。
海南省儋州市生活污水收集主干管嚴重缺失,只能用城市排洪箱涵收集生活污水,雨季大量雨污水直排光吉河,導致下游水體黑臭。
青海省西寧、海東兩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歷史欠賬多,污水處理廠建設滯后,排水管網中雨水、污水管道多處混接錯接,污水溢流或直排影響周邊河流水質。
2. 越界開采、假借生態修復之名采礦破壞生態問題多發。
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內存在非法采石破壞生態行為。
瓊中縣什運宏興石料場位于海南國家公園一般控制區,這里禁止從事開山、采石、采礦等活動,但該企業于2020年10月1日至17日違法爆破6次,并持續生產,僅2022年下半年加工石料出庫量就達3.7萬噸。
2020年9月,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批準兩個礦山的“生態恢復治理”項目,但項目實施以來,礦山不僅沒得到修復,礦區開采面積反而擴大近一倍。
3.一些地方存在老問題久拖不決、整改不“真改”等情況。
比如,針對第二輪督察指出河南省周口市地下水超采問題,河南省整改方案明確2022年底前建成南水北調擴建工程,進行水源替代,實現南水北調水替代地下水源,但沈丘縣至今仍未完成。
2009年至2020年,青海省海北州剛察縣州縣兩級政府和企業針對有關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先后制定各類整改方案7份,都提出要限期完成采坑回填、渣山治理、地貌植被恢復等整治工作,但督察發現,治理修復一直進展遲緩,兩個礦區長期開采形成8個相互毗連的露天采坑,邊坡堆放大量棄渣,山體留下多處瘡疤。
對整改不力問題,有督察組成員坦言,地方把好改的問題改了,但是對一些難度大、矛盾多的問題,往往力度不夠。有的地方長效機制不健全,后續投入、措施沒有跟上,部分整改工作虎頭蛇尾。尤其是生態環境治理涉及地方資金壓力,一些地方有畏難情緒,抱著“放一放”的心態。(記者梁軍、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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