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根據HJ354-2019驗收指標,COD儀標樣、實際水樣都有誤差范圍,如實際水樣≥30mg/m3時,誤差為±30%,那么如果水的排放限值為40mg/m3,COD儀監測數據為50mg/m3,在COD儀的誤差范圍內,是否可以不判定為超標?還是說在執法過程中,這種情況就是超標。
答復:標準HJ354-2019中“30mg/L≤實際水樣<60mg/L,指標限值±30%”,這里的30%是指自動監測設備的數據與手工監測數據的誤差范圍,并不代表COD儀器數據的誤差范圍。依據《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第二十三條和第三十一條,依法要求安裝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排污單位應當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自行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測的校驗比對,及時記錄、報告和處理異常情況,確保監測數據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和省有關環境標準、技術規范要求開展的生態環境監測活動中取得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和結果,具有法律效力。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自動監測數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環境標準、技術規范審核后,可以作為監管執法工作的事實依據。
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2020-09-25 16:13
問題:我公司自建檢驗室,COD儀故障或對超標數據驗證時必須委托取得CMA認證的單位檢測嗎?自己是否可以檢測,自測數據作為報告環保局的依據?委托CMA認證單位檢測,實際上費時費力,意義不大。
答復: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有三種方式:手工監測、自動監測和手工監測與自動監測相結合。其中手工監測由分為委托手工監測和自行手工監測。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每年均開展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專項檢查,國家對排污單位自行手工監測的檢查內容包括:
1)采用的監測分析方法是否與方案一致。
2)監測人員是否持有相關上崗證,持省證或企業自認定支撐材料、培訓材料均可。
3)實驗室設施是否能滿足分析基本要求,環境是否干凈整潔;是否存在測試區域監測項目相互干擾的情況。
4)儀器設備檔案是否齊全,記錄內容是否準確、完整;是否張貼唯一性編號和明確的狀態標識;是否存在使用檢定期已過期設備的情況。
5)是否能提供儀器校驗/校準記錄;校驗/校準是否規范,記錄內容是否準確、完整。
6)是否能提供原始采樣記錄;采樣記錄內容是否準確、完整,是否至少兩人共同采樣和簽字;采樣時間和頻次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7)是否能提供監測樣品等需要交接的樣品交接記錄;樣品交接記錄內容是否規范、完整。
8)是否能提供樣品分析原始記錄;對原始記錄的規范性、完整性、邏輯性進行審核。
9)是否能提供質控措施記錄;記錄是否齊全,記錄內容是否準確、完整。
綜上,排污單位采取自行手工監測的方式開展自行監測,是不需要獲得CMA資質的,但需要建立質量體系,并確保質量體系正常運行。質量體系正常運行下產生的自行監測報告,可以作為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排污情況的報告。如果排污單位對外提供服務、出具監測數據和結果,需獲得CMA資質。
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2020-09-25 16:13
問題:請問,如果水質不適合重鉻酸鉀法的自動監測儀器,是否可以安裝TOC自動監測,通過TOC轉化為COD進行數據監控及上傳。
答復:2020年3月24日起正式實施的《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安裝技術規范》(HJ353-2019),“4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組成”部分,“圖1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組成示意圖”圖注中有明確要求:“根據污染源現場排放水樣的不同,CODcr參數的測定可以選擇CODcr水質自動分析儀或TOC水質自動分析儀,TOC水質自動分析儀通過轉換系數(附錄A)報CODcr的監測值,并參照CODcr水質自動分析儀的方法進行安裝、調試、試運行、運行維護等。
來源:江蘇省生態環境廳2020-07-17 18:33
問題:請問對于水污染在線監測儀器,是否必須擁有“適用性檢測報告”和“中國環保認證證書”才能通過驗收?例如COD、NH3N還有pH計。
答復:根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總局令第28號)第十一條第一項:“建設自動監控系統必須符合下列要求:(一)自動監控設備中的相關儀器應當選用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指定的環境監測儀器檢測機構適用性檢測合格的產品”的規定,排污單位應安裝適用性檢測合格的自動監測設備才符合驗收條件。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2021-07-19 15:28:52
問題:對于企業在HJ新規實施之前已經安裝且通過了驗收環保驗收的水污染在線儀器,是否需要按照2019年頒布HJ 353- HJ 355改造?還是在儀器能夠通過實際水樣比對且能夠進行正常工作的情況下,不需要進行改造?
答復:關于水污染物在線監測儀器改造的問題,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2020年全省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環辦函〔2020〕147號)已明確要求,新規范實施前已建成的在線監測系統,要對不符合要求的部分進行整改。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2021-07-19 15:28:52
問題:總氮總磷機檢測產生的廢液是否屬于危廢,能否交由污水廠處理?
答復:環境檢測(監測)活動中產生的無機廢液處理產生的殘液,具有危險特性的殘留樣品,屬于危險廢物,代碼900-047-49。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2021-12-21
問題:水質在線監測儀器,采水(進水)安裝過濾網或者系統,對過濾的密度,是否有具體的要求?如果水中懸浮物很多,能安裝密度為多大的過濾網?
答復:在水質在線監測中,目前國家和我省對儀器采水過濾網孔徑均沒有明確要求。在手工監測中,目前國家針對總磷樣品在水樣濁度高時,前處理有具體要求,《關于印發的通知》(總站水字〔2019〕603號)中明確,對于一般水體,濁度≤500NTU均采用沉降的方式進行前處理,大于500NTU時采用離心機2000r/min,2min,取上清液的形式進行前處理;對于感潮河段,濁度≤200NTU采用沉降的方式進行前處理,大于200NTU時采用離心機2000r/min,1min,取上清液的形式進行前處理。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2021-11-16
問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HJ353-2009里提到在線監測系統要安裝水質自動采樣單元,該標準實施時間2020年3月24日,請問是強制性企業一定要安裝,還是選擇性,在規范發放前已安裝在線的企業沒有采樣單元如何處理?之后也沒安裝驗收的企業要強制要求安裝嗎?這只是1個規范,省里是否有文件強制安裝。
答復:國家和我省暫未強制要求安裝使用水質自動采樣單元。我廳擬進一步對自動監控設備使用進行規范。建議使用年限超過8年的設備、2020年3月后新安裝設備進行升級,使用水質自動采樣單元。使用年限8年以內的設備,企業自愿升級自動監控設備,使用水質自動采樣單元。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2021-06-08
問題:咨詢下公司總排口在線監測設備委托第三方進行運維保養的話,對第三方的資質是否有要求,具體的文件依據是?
答復:根據《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355-2019)4.2運行人員要求,運行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通過相應的培訓教育和能力確認/考核等活動。根據《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要求,運維人員應當熟悉掌握煙氣排放連續監測儀器設備的原理、使用和維護方法。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2020-12-21
問題:如果將廠家發過來的硫酸與其他化學試劑按比例配制成環境檢測所需試劑成品后,剩下來的廠家用于裝硫酸的玻璃瓶在清洗后是否還屬于危險廢物嗎?裝硫酸玻璃瓶的木箱子是否也是危險廢物?
答復: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HW49其他廢物(900-047-49)描述,“生產、研究、開發、教學、環境檢測(監測)活動中,化學和生物實驗室(不包含感染性醫學實驗室及醫療機構化驗室)產生的含氰、氟、重金屬無機廢液及無機廢液處理產生的殘渣、殘液,含礦物油、有機溶劑、甲醛有機廢液,廢酸、廢堿,具有危險特性的殘留樣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質的一次性實驗用品(不包括按實驗室管理要求進行清洗后的廢棄的燒杯、量器、漏斗等實驗室用品)、包裝物(不包括按實驗室管理要求進行清洗后的試劑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等已禁止使用的《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受控化學物質;已禁止使用的《關于汞的水俁公約》中氯堿設施退役過程中產生的汞;所有者申報廢棄的,以及有關部門依法收繳或接收且需要銷毀的《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關于汞的水俁公約》受控化學物質”。清洗干凈后的玻璃瓶應為“按實驗室管理要求進行清洗后的試劑包裝物、容器”,不在危險廢物名錄之內,此外裝硫酸玻璃瓶的木箱子如未沾染危險廢物則不屬于危險廢物。
來源:湖南省生態環境廳2021-11-02
問題: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接的廢水在線比對監測項目,使用檢測標準《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運行技術規范》(HJ 355-2019)和《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CODcr、NH3-N等)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HJ 356-2019),是否需要通過資質認定批準。
答復:比對項目所使用的手工監測方法需要通過資質認定批準,在線監測標準不需要通過資質認定。
來源:甘肅省生態環境廳2021年12月9日
問題:水質在線比對標準HJ355-2019和HJ354-2019中,進行質控樣比對和實際水樣比對,有無先后順序?其次,質控樣比對和實際水樣比對可以分別在兩天進行嗎?
答復:標準要求質控樣比對和實際水樣比對結果均符合規定才算比對合格,標準中規定應對儀器進行標準溶液驗證后再進行實際水樣比對試驗。為確保數據的可比性,質控樣比對和實際水樣比盡量在同一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