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數字
有效數字是指在分析工作中實際能夠測量得到的數字。在保留的有效數字中,只有最后一位數字是可疑的(有±1的誤差),其余數字都是準確的。例如滴定管讀數25.31mL中,25.3mL是確定的,0.01mL是可疑的,可能為25.31mL±0.01mL。有效數字的位數由所使用的儀器決定,不能任意增加或減少。下列是一組數據的有效數字位數:
2.1
|
1.0
|
兩位有效數字
|
1.98
|
0.0382
|
三位有效數字
|
18.79%
|
0.7200
|
四位有效數字
|
43219
|
1.0008
|
五位有效數字
|
3600
|
100
|
有效數字位數不確定
|
在以上數據中,數字“0”具有不同的意義。在第一個非“0”數字前的所有的“0”都不是有效數字,只起定位作用,與精度無關,例如0.0382;而第一個非“0”數字后的所有的“0”都是有效數字,例如:1.0008、0.7200。另外,像3600這樣的數字,一般看成4位有效數字,但它可能是2位或3位有效數字。對于這樣的情況,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寫成3.6×10³、3.60×10³或3.600×10³較好。
在相關計算中,常會遇到倍數、分數關系,如2、3、1/3、1/5等。由于其是非測量所得,可視為無限多位有效數字,而對于含有對數的有效數字,如pH、pKa、lgK等,其位數取決于小數部分的位數,整數部分只說明該數值的方次。如pH=9.32為兩位有效數字而不是三位。
2.有效數字修約規則
在處理數據過程中,涉及的各測量值的有效數字位數可能不同,根據有效數字的要求,常常要棄去多余的數字,然后再進行計算。舍棄多余數字的過程稱為數字修約。它所遵循的規則稱為數字修約規則。數字修約時,應依據GB/T8170《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執行。有效數字修約規則可歸納為口訣:四舍六入五成雙;五后非零就進一,五后皆零視奇偶,五前為偶應舍去,五前為奇則進一。
試題
將下列數據修約為兩位有效數字:1.43426、1.4631、1.4507、1.4500。
解1)1.43426,根據有效數字修約規則,第三位數字小于4,應舍去,所以1.43426修約后為1.4。
2)1.4631的第三位數字等于6,應進1,所以1.4631修約后為1.5。
3)1.4507的第三位數字為5,但其后面數字并非全部為0,應進1,所以1.4507修約后為1.5。
4)1.4500的第三位數字為5,其后面數字全部為0,而5前面的數字為偶數,應舍棄。所以,1.4500修約后為1.4。
注意,若擬舍棄的數字為兩位以上,應按規則一次修約,不能分次修約。例如將2.5491修約為兩位有效數字,不能先修約為2.55,再修約為2.6,而應一次修約到位即2.5。在用計數器(或計算機)處理數據時,對于運算結果,也應按照有效數字的計算規則進行修約。
|